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互联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互联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常听到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证、网文证。是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在省市文旅部门进行申请。其中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符合以下的业务形态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讲每个类别对应的不同业务形态:
1、游戏产品:(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 ,已于2019年5月全国范围取消,不能申报网文证。
2、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从受理反馈的情况看,也有企业在申报前发现人员证明与场地材料存在缺项,先行补齐后再提交,避免了因材料不全反复退回,整体周期明显缩短。
电商类(直播带货)、教育类(上网课,在线教育)、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3、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4、网络音乐: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
5、网络艺术品: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6、网络动漫: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有情节、有内容,一般是四格漫画或者连载长篇漫画。
7、展览、比赛活动:不单独办理,是前6项类别的配套,不包括游戏直播,需全部线上。

常见问题(FAQ)
申请互联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