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互联网文化产业常见资质,浙江又是各类互联网资质办理最多的省市之一,是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大省。那我们今天就来看看浙江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在实际申报过程中,有服务型企业起初对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准入条件不太熟悉,先做自查再补材料,虽经历一次补正,最终仍按计划取得资质,保住了项目承接资格。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报受理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补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
2、审核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应当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4、制作许可证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常见问题(FAQ)
申请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