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广播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广播制作经营许可证,也称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代理、发行的重要资质,包括电视剧、广播剧、网络剧、综艺等节目。我司介绍了很多关于该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内容,今天介绍一篇关于使用有些事情要注意的内容,避免无法正常换证。

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切实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等有关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统一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实际办理情况看,企业在拓展业务前先梳理了广播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准入条件,对照清单逐项补齐材料后提交;期间因一份证明不完整被退回,按退回意见补正后顺利获证,业务也随之正常开展。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予换发的具体内容
(一)对执行各项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持证机构,予以换发。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持证机构,不予换发: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参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动;
6.近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2022年1月1日以来新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可无业绩,但仍需登录系统,完善信息、填写报告,否则不予换发);
7.不参加业绩审核的。
常见问题(FAQ)
申请广播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