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大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大连市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新的许可证,继续合法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大连市下辖7个市辖行政区,它们是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区;1个下辖县长海县;2个下辖县级市,它们是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均可办理。
二、大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内容
从实际办理情况看,企业在拓展业务前先梳理了大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准入条件,对照清单逐项补齐材料后提交;期间因一份证明不完整被退回,按退回意见补正后顺利获证,业务也随之正常开展。
(一)执行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节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经营业绩情况。
(三)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19〕107号)的情况。
(四)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审核的相关情况。

三、大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
常见问题(FAQ)
申请大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申请前可先自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专业人员配置与经营场所是否满足要求;材料建议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清单为准,原件留存备核,提交后留意受理与补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