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人员。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一、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行业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公司。

二、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硬性条件:
①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可以进行变更)
②股东:必须追溯到自然人,不能有外资股东。
③人员:
3名管理人员
3名专业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动漫设计与制作、导演、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动画、影视后期制作等广播电视节目相关专业(如果公司无人员可以提供)
从受理反馈的情况看,也有企业在申报前发现人员证明与场地材料存在缺项,先行补齐后再提交,避免了因材料不全反复退回,整体周期明显缩短。

三、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所有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提供所有法人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章程(章程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7、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学、电影学、播音主持、新闻学、汉语言文化(中文)、影视制作编辑、影视动画等。
常见问题(FAQ)
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人员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