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怎么办理?是本文核心内容。通过下文您将了解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条件和材料是什么?人员的要求有哪些?一起看看下文的内容。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适用范围: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分有偿和无偿)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禁止按“告知承诺制”途径进行审批。
从受理反馈的情况看,也有企业在申报前发现人员证明与场地材料存在缺项,先行补齐后再提交,避免了因材料不全反复退回,整体周期明显缩短。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审查标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公司);
4、药品及医疗器械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证书(必须2名以上,且含劳动合同)。
常见问题(FAQ)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