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与注意事项。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是本文主要内容。办理资质就是把办理资质的条件、申请材料与您分享。如果您的企业涉及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的拍摄、制作和推广,这个资质就要及时办理。

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当公司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从事包括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那么公司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受理反馈的情况看,也有企业在申报前发现人员证明与场地材料存在缺项,先行补齐后再提交,避免了因材料不全反复退回,整体周期明显缩短。
二、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公司在取得证件之后,需要做月报,季报,年报手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抄报就行,如电视剧,电影,综艺或者网络剧,专栏专题一类的,做了多少分钟,就填多少分钟,如实填报之后,年终汇总,会自动生成,如果不按流程进行处理的话,引发的后果是公司业绩将会视为不合格,许可到期,广电局将不予办理,请各企业负责人知悉。
常见问题(FAQ)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与注意事项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