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勘察综合。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一、勘察综合资质申请流程
(一)受理
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需要进行详细核对,并根据核对的结果从而做出相应的决定: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接收凭证》,给予相关办理;
2、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的对象进行说明并出具相关《补正材料通知书》;
3、对已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向服务的对象进行充分说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1、根据资质规定(参考审批依据)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通过。
2、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并书面说明理由。
在实际申报过程中,有服务型企业起初对勘察综合的准入条件不太熟悉,先做自查再补材料,虽经历一次补正,最终仍按计划取得资质,保住了项目承接资格。
(三)出件
1、制作批文,通知相关申请人取件。
二、勘察综合资质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等
常见问题(FAQ)
申请勘察综合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申请前可先自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专业人员配置与经营场所是否满足要求;材料建议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清单为准,原件留存备核,提交后留意受理与补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