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在筹备阶段都会接触到网络服务出版许可证。为帮助理清办理思路,下面从条件、材料到流程逐层展开。
网络服务出版许可证又是一个互联网重要资质,该资质比较好办理,要求不是很难。网络服务出版许可证很好理解就是但凡在互联网上从事图书、游戏、影音等内容服务就应该办理的资质。现在国家对互联网企业审查非常严格,及时办理资质更好的开展业务。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下面文章。

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公司的执照副本
3、公司调档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最少九名编辑证(中级5个,初级4个)和身份证复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训证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证书复印件。
8、CP证书
注:广电总局会实地考察,办公面积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员100以上。
在实际申报过程中,有服务型企业起初对网络服务出版许可证的准入条件不太熟悉,先做自查再补材料,虽经历一次补正,最终仍按计划取得资质,保住了项目承接资格。
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 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5.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7.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适用企业
网络出版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公司而言,这里的公司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的企业,具体的业务分为四大方面:
1. 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 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 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常见问题(FAQ)
申请网络服务出版许可证对主体类型有要求吗?
不同资质对主体类型的要求不同,部分类别要求为企业法人,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准入条件与办事指南为准。
办理过程中必须到现场吗?
多数环节可线上提交材料,个别情况需核验原件或现场核查,以当地受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条件和材料以什么为准?
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与申请表格为准,本文仅作梳理参考,不作为最终依据。

